二、起升高度H 起升高度是指吊车运行轨道顶面(或地面)到取物装置上极限位置的垂直距离,单位为m。通常用吊钩时,算到吊钩钩环中心;用抓斗及其他容器时,算到容器底部。 1.下降深度h 当取物装置可以放到地面或轨道顶面以下时,其下放距离称为下降深度。即吊具**工作位置与吊车水平支承面之间的垂直距离。 2·起升范围D 起升范围为起升高度和下降深度之和,即吊具**工作位置之间的垂直距离。 三、跨度S 跨度指桥式类型吊车运行轨道中心线之间的水平距离,单位为m。 桥式类型吊车的小车运行轨道中心线之间的距离称为小车的轨距。 地面有轨运行的臂架式吊车的运行轨道中心线之间的距离称为该吊车的轨距。 四、幅度L 旋转臂架式吊车的幅度是指旋转中心线与取物装置铅垂线之间的水平距离,单位为m。非旋转类型的臂架吊车的幅度是指吊具中心线至臂架后轴或其他典型轴线之间的水,平距离。 当臂架倾角最小或小车位置与吊车回转中心距离**幅度;反之为最小幅度。 五、工作速度V 工作速度是指吊车工作机构在额定载荷下稳定运行的速度。 1.起升速度Vq 起升速度是指吊车在稳定运行状态下,额定载荷的垂直位移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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